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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9日 · dr. Czudar Balázs – Cheng Tao (DHH Qingdao)

毛焦尔政府执政下匈牙利投资政策解析与合规法律实务指引(二)

匈牙利政府更迭五个月后,主管机关对电池及重工业企业的执法更加公开,但并未更加随意。自2026年10月25日起,较大企业无证或违反许可经营的罚款最高可达上一年度净营业额的5%(上限50亿福林);重复或严重违法者罚款不低于营业额的0.5%。附中资企业十项合规清单。

2026年10月29日更新:本文取代2026年9月版本。原文所述拟于2027年实施的罚款规则,已依第280/2026号(X.9.)政府令于2026年10月25日生效。

中资企业现阶段在匈牙利行政处罚风险的合规防范——系列文章第二部分

dr. Czudar Balázs,德和衡布达佩斯办公室(DHH Budapest Office / Czudar DHH Law Firm – Hungary);成焘,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撰文时间:2026年10月

内容摘要

本所于2026年7月发布系列第一篇专业文章,剖析匈牙利政府更迭背景下中国投资者面临的营商环境变化,并给出初步的法律应对方案。新政府履职已满五个月,根据本阶段主管机关公开的执法案例及相关材料进行分析研判,得出核心结论:匈牙利主管机关作出的全部已知处罚案件,均建立在查实违法事实的基础之上;监管打击对象聚焦电池产业及重工业领域的违法行为,并非针对投资者国别,且现阶段罚款金额均在上届政府2011-2025年确立的法定处罚范围之内。

真正发生结构性变化的是执法透明度与执法刚性:以往需要通过信息公开申请方能获取的行政处理决定,现已由政府部长直接对外公开宣告;停产处置已经成为与罚款并行、甚至优先适用的监管手段;自2026年8月1日起,匈牙利启动覆盖全供应链的全国专项检查。

更为重大的制度变革已经提前落地:第280/2026号(X.9.)政府令已于2026年10月25日生效。根据修订后现行有效的第314/2005号(XII.25.)政府令第26条第(4a)款,对于年净营业额超过1亿福林的企业,无统一环境使用许可或偏离许可从事活动的,罚款金额为50万福林至上一年度净营业额的5%,最高50亿福林(此前上限为20亿福林)。根据第(4b)款,企业在此前五年内因环境污染被终局决定处罚至少两次的,或者经终局决定认定实施了造成环境危险或环境损害的违法行为的(后一种情形仅需一次此前决定即可),罚款不低于上一年度净营业额的0.5%,且不低于500万福林。同一项此前决定只能被计入一次(第(4c)款),且该最低罚款亦不得超过第(4a)款规定的上限(第(4d)款)。2026年10月25日之前作出的处罚是否计入五年考察期,有待主管机关适用实践进一步明确;审慎起见,企业应当按照“已计入”的假设评估自身风险。

据此,此前7月发表的文章中提出的五项核心举措——开展合规自查、务实项目规划、推进本地经营融入、完备欧盟层面法律文件、聘任常驻本地法律支持伙伴,非但无需放宽标准,反而具备更高紧迫性,是中资企业防控在匈投资法律风险的必由之路。

一、对新政府执政期间的执法案件的梳理与分析

国内部分财经媒体报道:针对欧尔班政府招商引资落地的中资工厂,毛焦尔政府进行了重点“打压”。而毛焦尔政府是否对中资企业存在歧视性执法,匈牙利的投资环境是否发生不利于中资企业的改变,本文将通过匈牙利主管机关官方公告、政府公开通报及经交叉核验的新闻报道等相关信息进行分析。

1.恩捷股份德布勒森项目

2026年2月,厂区发生管道破损事故。豪伊杜-比豪尔州政府办公厅水务监管部门在地下水采样中检出多项金属、类金属物质超标,涉事企业被主管机关处以各类罚款400余万福林。2026年7月,消防监管部门以安全违规为由,对涉事企业处以300万福林罚款,并作出厂区停产禁令。自2026年6月24日起,该工厂已停产逾四个月。企业已对相关决定提出上诉,并就土壤修复义务向德布勒森法院提起诉讼;企业对主管机关的采样方法提出异议(认为检测的是金属总量而非溶解态含量),并称此后四次检测均未超标。上述争议仍在程序之中,本文不作评判。

2.宁德时代德布勒森项目

2026年5月5日,宁德时代德布勒森项目厂区发生含金属液体外泄,企业工业废水预处理许可被撤销,涉事企业被处以100万福林罚款。8月24日,该企业又因危险废物容器缺少匈牙利语标识等,被处以1000万福林罚款。2026年7月9日复查确认全部问题整改完毕,宁德时代按期缴纳该笔罚款。8月25日,一期工程获得生产许可,但在缺陷整改完毕前仅允许试生产;9月22日,电芯试生产启动。

3.比亚迪塞格德项目

2026年6月16日,琼格拉德-乔纳德州政府办公厅以工地腐殖土未经测量、申报即外运处置等为由,对涉事企业作出1000万福林环保罚款。

4.Temu(拼多多旗下)

匈牙利竞争管理局(GVH)于大选前启动调查,2026年4月28日以存在误导性商业行为为由,对Temu处以4.37亿福林罚款,并责令其向消费者补偿损失超过8.82亿福林。

我们在看到中资企业被处罚的同时,也必须看到非中资企业在新政府执政下,因相同法律事由、依据和标准受到处罚,韩国SK On以及EcoPro、罗马尼亚eMAG、波兰Allegro分别因环保、劳工、竞争等事由受到处罚,其中SK On先后于8月(劳动安全)和9月29日(环保:偏离许可运行导致地下水污染)两次被处以1亿福林的最高额罚款,三星SDI于10月9日因偏离统一环境使用许可再被罚款500万福林,eMAG罚款达2.25亿福林,所以毛焦尔政府对企业的处罚并不具有国别歧视。

二、目前的强监管并非始于毛焦尔政府

根据过往信息可以确定,匈牙利政府对电池行业的强监管并非始于毛焦尔政府执政时期。据佩斯州政府办公厅的公开档案显示,监管机关在2018-2025年期间,对韩资三星SDI格德电池工厂累计作出61项行政处罚,罚款总额达到4.053亿福林,覆盖建设施工、环境保护、灾害防护、劳动安全、劳动监察等违法种类。

顶格处罚的适用亦始于欧尔班政府执政期间,劳动安全类1亿福林罚款上限,由2024年3月1日颁布生效的第25/2024号政府令确立;2025年3月,对三星SDI的顶格处罚即依据该规定作出。中资企业在欧尔班政府执政期间,也受到同等力度的监管,恩捷在2026年3月因消防问题被处以1000万福林的顶格处罚。

包括刑事追责在内的司法程序并非毛焦尔政府新设的监管手段,三星SDI自2023年起,先后被启动四个刑事程序,其中一件已经进入公诉程序;民间组织对其提起的公益诉讼,由受理法院于2024年作出临时保护裁定,并于2025年判决撤销环境许可;但匈牙利最高法院(Kúria)于2026年2月3日撤销该判决并发回重审,该环境许可目前仍然有效。

综上,截至2026年9月,监管变化主要不在于立法、执法和司法层面,而在于执法公开性、监管措施与全链条系统性检查;而自2026年10月25日起,罚款制度本身也已发生实质变化(见第三部分第7项)。

1.执法公开性的变化:2018-2025年处罚文书往往需要企业、社会主体提起信息公开申请乃至信息公开诉讼方可获取;2026年重大处罚由政府高官第一时间对外公开发布,公众因此更容易获取企业被处罚的信息。

2.监管措施的变化:过往对违法的处罚措施中,停产、营业禁令属于例外处置,处罚通常不影响企业生产运营;当前停产、营业禁令成为优先选用的监管措施。

3.系统性检查:毛焦尔政府于2026年8月1日启动全国专项检查,严格按照现有法律依据对企业生产运营合规性进行检查,检查范围延伸至上下游供应商。

截至2026年8月26日,以电池行业为例,毛焦尔政府已经展开7项调查,并作出4笔罚款,并未超过此前三星SDI格德工厂年均8件的监管强度,处罚范围也在欧尔班政府立法范围之内。

三、毛焦尔政府监管制度体系的总结与分析

毛焦尔政府开始重构监管体系和模式,目前主要集中在执法公开模式的改变,但依然沿用欧尔班政府的执法依据,汇总如下:

1.第1144/2026号(V.14.)政府决议:对“国民经济重点项目”开展全面加速复核;项目若继续保留重点身份会带来重大社会、基建、环境风险的,直接撤销重点项目资格。2026年7月20日,匈牙利总理宣布对个别中资企业项目过往的全部政府决议、谈判、国家承诺(补贴、税收优惠、快速审批、配套基建)进行复核。但目前,根据第140/2026号(IX.1.)政府令已经撤销的第一批重点项目资格中,暂未涉及中资电池相关企业。

2.第92/2026号(VI.5.)政府令于2026年6月6日生效:以“外籍劳工”居留许可为事由的新雇佣,不再指定任何来源国(即实际上暂停签发新的外籍劳工许可);就业居留许可制度保留;已经取得许可、待延期、待审理的申请享有过渡保护,该规则通常不直接约束中韩母公司外派人员,但是居留许可申请事由选择合规性属于移民机关核查范围。

3.第1181/2026号(VI.5.)、1182/2026号、1184/2026号政府决议:筹备全新独立的全国环境保护主管机关;针对电池全产业链(负极、正极、电解液、隔膜、电芯、模组)开展全国专项检查,检查截止期限为2026年9月30日(已届满;截至本文撰写,尚未公布全国汇总结果),并于10月1日前提交环境责任与处罚机制强化方案;废除部长项目选址指定权,出台技术中立的电池产业监管规范。

4.2026年第XXXV号法律:修订《环境负荷费法》,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无毒悬浮颗粒物大气排污收费标准自2026年10月1日起翻倍。配套改革方案提出逐步取消跨国企业税收优惠,出台高耗水企业专项监管规则。

5.全国电池产业专项检查计划(2026年8月1日起实施):现场比对许可文件与实际产能、原辅材料、溶剂消耗、排污、用水、危废处置;检查可以覆盖供应商及关联设施,同步开展环境采样;查实严重违法可直接采取强制措施。

6.《建筑法》修订草案(已提交议会):重点项目查实环保违法的,在违法状态消除后至少六个月内,监管机关不得核发新的行政许可。

7.罚款制度的实质性改革(已生效)与全国生态环境监督主管机关(筹建中):第280/2026号(X.9.)政府令(修订第314/2005号及第156/2025号政府令)自2026年10月25日起生效——年净营业额超过1亿福林的企业,无统一环境使用许可或偏离许可从事活动的,罚款最高可达上一年度净营业额的5%,上限50亿福林(此前为20亿福林);五年内因环境污染被终局决定处罚至少两次,或经终局决定认定造成环境危险、环境损害的,罚款不低于上一年度净营业额的0.5%,最低500万福林(第314/2005号政府令第26条第(4a)—(4d)款);法人适用的5亿福林废物管理罚款固定上限同时取消,罚款金额改由法定计算规则确定。主管部委明确表示,其目的在于防止电池等高影响行业的企业把罚款视为“可预期的经营成本”。计罚基数为被处罚企业(即匈牙利本地子公司)的净营业额,而非集团合并报表;中国母公司在设计匈牙利子公司资本架构、结算模式时,应当提前将该风险纳入考量。与此同时,全国生态环境监督主管机关(Országos Élőkörnyezet-felügyeleti Főhatóság)的政府令草案已于2026年9月30日结束公开征求意见,拟于2027年1月1日起运行,统一行使环保审批、检查、处罚职权,电池制造列为重点领域;根据草案,对该主管机关的决定不能再提起行政复议,只能直接向法院起诉。

四、匈牙利监管机关的职责提示

匈牙利境内企业生存运营,跟其他国家一样,都需要接受多个互相独立的行政机关的并行监督与管理,各机关独立作出行政决定,拥有各自行政处罚的权限。

1.政府设置环保、劳工、生产安全、消防、建设审批等职能部门,各部门互相独立。

2.警方负责刑事侦查程序,企业经营涉及的刑事犯罪,主要集中在《刑法典》中的环境损害罪、危废管理犯罪、业务过失危害人身安全犯罪等;企业法人同样可以被处以罚金、限制经营等刑事处罚。中国母公司需要提前为外派管理人员制定刑事合规与辩护的预防方案,防范突发的刑事责任风险给企业和个人带来的影响。

3.其他机构:国家移民总局核查外籍员工居留资质;劳动监察核查工时薪酬;竞争管理局监管商业竞争行为;税务海关主管机关负责税务监管;国家投资促进局掌握补贴、重点项目资格的审查与决定权。

五、匈牙利监管机关执法程序规则的提示

匈牙利职能机关执法程序,主要适用《行政程序通则法》、《行政诉讼法》,对企业有四个极高风险的程序要点:

1.中止生产经营禁令文书一经送达,原则上立即执行;针对州政府决定,企业不能申请行政复议,必须收到文书30日内提起行政诉讼;起诉本身不能停止执行,企业必须同步向法院申请临时法律保护,才有机会暂缓禁令效力。

2.现场检查形成的询问笔录,在行政、刑事程序中均属于有效证据;企业现场接待人员发言会直接固化案件事实,所以必须重视询问程序,应有专业律师介入本程序,否则会给案件处理带来不可逆的影响和巨大损失。

3.涉及不特定利害关系人的案件,行政机关除向企业送达之外,会在官网公告处理文书;企业救济起算时间以企业实际收到文书为准,不是官网公告时间。

4.全部行政程序法定语言为匈牙利语。监管机关不接受其他语言的台账、报告、标识;笔录以匈牙利文记录,翻译服务的成本与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此处必须重点提示,匈牙利语是小语种,法律本身也是“专属语言”,匈牙利法律的适用必须交由匈牙利专业律师,才能更好地维护中资企业的合法利益。

六、匈牙利电池类企业高频违法类型

结合近几年执法的真实案例,电池类企业合规经营存在很多隐患,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

1.危险废物管理不合规:危废容器无匈语标识、收集点位无标记、运行台账缺失、点位无人值守、容器破损敞口;代表案件:SK Battery、三星SDI被处罚案。

2.雨水及工业废水处置偏离许可:实际运行违背预处理许可,测试废液、清洗废水违规排入公共管网;代表案件:华朔科技被处罚案。

3.土壤地下水监测程序瑕疵:即便最终没有检出污染,逾期采样、逾期提交监测报告,本身独立构成违法,可以直接处罚;代表案件:恩捷股份的程序性罚款。

4.作业场所有毒有害物质暴露管控缺位:未开展现场空气检测、镍钴等重金属暴露不申报、防护装备配置不足、缺失职业健康体检;代表案件包括:SK On、三星SDI被处罚案。

5.建设施工阶段风险:土方作业、腐殖土处置外运、废物转运、现场吊装安全、施工死亡事故;代表案件:比亚迪被处罚案。

6.外籍第三方员工与分包链文件缺陷:员工居留资质、工时薪酬书面记录不全;分包商违法,会直接损害投资方品牌声誉,并产生责任。

7.消防与工业安全偏离审批文件:实际运营与安全报告不一致,灭火系统故障、管道密封缺陷;代表案件:EcoPro被处罚案。

8.对外沟通及社区关系管理风险:提交外文文件、阻碍现场检查、公众听证处置不当、与地方政府沟通留痕不足。

七、从近期典型案件提炼的三大实务教训

教训一:企业主动申报,必须配套完备整改方案

某中企依法自行上报员工镍超标,该申报行为本身符合法律要求。但是监管机关现场核查发现防护装备不足,随即下达车间作业禁令。

实务提示:企业确需主动上报安全、环境事故隐患,不能只披露问题,必须同步提交完整整改文件,比如防护装备配置方案、员工医学随访、工艺优化措施、全套书面佐证材料。缺少整改预案,监管机关会直接以行政禁令替代企业自主整改。

教训二:分包商责任不能豁免项目业主(许可持有人)的行政责任

案涉废液虽系分包商违规排放,但是行政处罚对象是作为厂区许可持有人的中资企业;分包商一旦被处以巨额罚款,媒体舆论会直接指向投资方。本次全国专项检查明确将供应商纳入检查范围。某中资企业2026年5月已经出台分包商合规声明,该文件仅属于最低管理要求,不足以隔离行政法律风险。行政程序的当事人始终是许可持有人;业主只能事后依据分包合同向分包商追偿,因此追偿条款与担保安排必须事先约定。

实操建议:分包合同必须搭建完整合规链条:进场审核、资料报送义务、监管检查配合权、特殊解约条款、损失赔偿机制;配套银行保函、进度款扣留等担保工具,不能仅依靠一纸合规承诺书。

教训三:行政审批文件质量直接决定项目进度与融资安全

某中资企业的二期许可被驳回,并非因环保污染问题,仅因为施工平面图存在错误。根据已提交议会的《建筑法》修订草案,重点项目发生环境违法,至少六个月之内不再核发新许可;同时政府有权撤销重点项目资格。审批文件已不再是简单的行政手续,是项目工期、融资安全的核心风险点。另一典型案例:2026年10月18日,二审环保主管机关撤销了一家韩资电解液工厂(索什库特)的统一环境使用许可,理由是电解液生产本身须单独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不能“打包”在危废许可的修改程序中申请。审批路径一旦选错,项目须重新申请、重新排期。

实操建议:建立中方技术人员与匈牙利本地持证顾问双审机制,对施工图纸、申报材料逐项核验,正式申报前开展窗口预沟通。严格管控文件版本,布局、工艺变更同步完成环评更新并留痕。分期项目拆分申报单元,降低单一瑕疵牵连风险。在融资协议中设置针对许可受阻的资金拨付与风险分担条款。在外包合同中约定服务商的瑕疵追责与延误赔偿条款,尾款支付与取证挂钩。同步跟踪当地新规,梳理错例清单,形成内部审件 SOP,防范因文件瑕疵触发六个月停批、取消重点项目资格的惩戒。

八、中资企业在匈牙利防范行政处罚风险的十大合规清单

结合匈牙利现行监管规则、自2026年10月25日起生效的新罚款制度及2027年拟运行的新主管机关,中资企业应实施以下十个合规举措:

1.对标匈牙利全国电池专项检查的核查标准,开展前置执法导向的合规审计,覆盖环保、水务、危废、劳动安全、工业安全、消防、移民用工模式;

2.将项目全部许可文件逐条与实际生产运营比对,核对产能、原辅材料、溶剂消耗、用水、排污全部指标;

3.完成全套匈牙利语体系文件建设:现场标识、生产运行台账、安全报告、内部管理制度;

4.建立监测、报告工作日历,明确每一项报送义务的截止时间、企业内部责任人;特别提示:逾期报送本身独立构成违法;

5.落地标准化分包商合规工具包:合规声明、进场许可、甲方检查权利、特殊解约条款、损失赔偿与担保机制;

6.建立有毒物质岗位暴露全流程管理制度:现场检测计划、防护装备配置系统、员工生物监测、职业健康档案;

7.制定企业内部行政检查响应操作规程:明确接待人员、发言权限、材料移交范围、笔录审核机制,提前建立律师到场参与检查的预案;

8.建立事故隐患主动申报与事件处置流程,要求所有对外自行申报同步附带完整整改方案;

9.提前规划行政救济预案:区分情形选择 “接受处罚完成整改结案”或“提起异议诉讼模式”;收到停产、禁令决定,原则上同步向法院申请临时法律保护;

10.在补贴复核、重点项目资格复核启动之前完成法律尽调,进行预先自查合规;与地方政府、周边社区保持持续、书面留痕沟通;须特别注意,补贴协议可能被公开——2026年10月,某大型电池企业的补贴协议经信息公开申请被披露:1290亿福林无偿补贴、11年运营义务、国家抵押权,并约定发生环保、劳动安全或用工违法时可暂停拨付。

九、匈牙利本地专业法律支持的不可替代性

企业内部合规团队建设属于必要条件,但不足以应对匈牙利监管风险:行政程序强制使用匈语、时限严苛,现场笔录直接作为案件证据;停产禁令下达即执行;在自2026年10月25日起生效的新罚款制度下,此前终局决定的次数与性质和罚款金额同等关键;补贴、重点项目复核本质是博弈谈判,谈判筹码高度依赖书面证据质量。

德和衡布达佩斯办公室(DHH Budapest Office / Czudar DHH Law Firm – Hungary)团队长期服务在匈亚洲制造企业,核心律师执业十余年,可提供以下标准化法律服务:

1.执法导向合规审计:对标全国专项检查标准开展厂区法律尽调,完成法律风险提示报告与可落地整改方案;

2.常态化行政检查应急代理:接到监管检查通知,即可安排本地律师到场,处理笔录、事实陈述,同时与德和衡国内团队协同,与中国总部保持中文同步沟通;

3.处罚、停产禁令争议解决:行政救济、配套临时法律保护的行政诉讼,与主管机关协商复产监管条件;必要时协同开展刑事辩护;

4.审批与补贴专项法律服务:办理使用许可、环境许可,应对重点项目复核、补贴协议审查;

5.分包商与劳动用工合规服务:搭建分包商合同风险隔离体系,移民、劳动法尽调,提出用工架构优化方案。

中资企业合规的关键时间点提示

1.2026年9月30日:电池产业全国专项检查计划截止期限(第1181/2026号政府决议)——已届满,全国汇总结果待公布。

2.2026年10月1日:大气排污费标准翻倍生效;强化环境责任制度方案的提交期限(第1182/2026号政府决议)。

3.2026年10月25日:第280/2026号(X.9.)政府令生效——罚款上限为上一年度净营业额的5%、最高50亿福林;经终局决定认定的重复或严重违法之后,罚款不低于营业额的0.5%。

4.2026年秋季:匈牙利议会审议《建筑法》修订案、新环保主管机关配套法案;重点项目复核结果陆续落地。

5.2027年1月1日:全国生态环境监督主管机关拟正式运行,环保审批、检查、处罚职权统一集中。

结语

匈牙利并未对中国资本关闭投资大门,匈牙利政府与中国驻匈牙利大使均明确:守法经营是前提,非歧视对待是原则。但当下,投资安全的关键就是合规——可核验、完整留痕、符合匈牙利语言要求,并且自监管程序启动的第一时间即配备本地专业律师。德和衡始终践行陪伴中资企业“千帆出海”的承诺,愿与中资企业同行,助力其在匈牙利合规经营、稳健发展,把握新阶段的发展机遇。

来源

  • 琼格拉德-乔纳德州政府办公厅公告
  • 豪伊杜-比豪尔州政府办公厅公告
  • kormany.hu 官方网站
  • 匈牙利公报
  • 竞争管理局 GVH 公开文书
  • Telex、Portfolio 等权威媒体
  • Átlátszó 公开档案
  • Daily News Hungary 大使专访
  • 北京大学中外人文交流研究基地研究报告
  • 2026年7月系列第一篇《新政府执政下中国企业在匈牙利的投资:合规法律实务指引》
  • 第280/2026号(X.9.)政府令(njt.hu);全国生态环境监督主管机关政府令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2026年9月)
  • Portfolio 2026年9月29日、10月19日;Infostart 2026年10月25日;Economx、444 2026年10月18日、10月20日

首次发表于:德和衡律师微信公众号,2026年10月29日

本专业内容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